3月19日,記者從市商務局獲悉,為進一步推動商務工作高質量發展,加強和規范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,防范資金風險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,中山市商務局修訂出臺《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“新《管理辦法》”)。新《管理辦法》自2024年3月6日起施行,有效期3年。
新《管理辦法》有哪些亮點?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。
一是新《管理辦法》擴大了支持對象范圍。支持對象包括在中山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企業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,以及市委、市政府同意支持或子項目文件規定的其他支持對象。相比原《管理辦法》,增加了“市委、市政府同意支持或子項目文件規定的其他支持對象”,有效拓寬了支持對象范圍。
二是市商務局根據市委、市政府工作重點確定專項資金支持方向,讓新《管理辦法》支持范圍基本涵蓋目前商務發展專項資金所有子項目,各子項目均具備專門用途及績效目標。如根據《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(電子商務項目)實施細則》,新《管理辦法》將對電子商務集聚園區進行支持,符合扶持條件的跨境電商園區運營企業及入駐企業可分別獲得最高50萬元的園區運營資金及最高5萬元的入駐租金支持;對線上銷售規模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,最高給予30萬元的支持。此外,為支持直播電商發展,新《管理辦法》對符合條件的直播基地和企業自建直播間,分別最高給予30萬元和10萬元支持。
三是在資金評審、審核及撥付環節,新增“免申即享”條款。屬于“免申即享”事項的,可按照“免申即享”相關流程及制度執行。新增“一事一議”“一企一策”相關條款。
◆編輯:龍慧◆二審:陳吉春◆三審:周亞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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